2月1日,德州市总工会医疗补助金市直机关集中发放仪式举行,为部分市直单位患病职工发放医疗补助金。经履行个人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市总工会审核、单位公示等程序,按照德州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大病医疗补助)有关政策规定,综合考虑各单位医疗互助开展情况和患病人员综合情况,市总工会共向首批符合条件的27名干部职工发放医疗补助金107.2万元。
近年来,部分干部职工由于患病就医等原因出现了临时困难,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市总工会想职工所想、急职工之所急,采取“基层工会互助保障自主运行,患病职工大额花费上级补助”的模式,在全市推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大病医疗补助)工作。基层工会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采用“职工交一点、工会拿一点、行政补一点”的方式,设立互助保障基金,对基层患病职工进行及时救助。对于花费较大的职工,按照职工所在工会隶属关系,在基层互助保障帮扶的基础上,市、县工会给予职工一定医疗补助。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自2020年10月启动以来,已经260多个单位开展了这项工作,参加职工超过5万人,基层工会筹集医疗互助保障金达570多万元。
“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娘家人作用,为广大干部职工解决后顾之忧的具体措施。”德州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希望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医疗互助保障等各项工作,主动为广大干部职工牌友解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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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编辑 | 刘臻
通讯员 | 张圣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