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取消六项行政审批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优化流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和山东省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文件要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取消城市供水经营许可证核发,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单池容积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工程及日供气量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秸秆气化工程设计方案核准,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推进简政放权,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事项外,均要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便利企业办事。

下一步,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要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加大改革力度,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原则,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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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