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培训
3月1日,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驻人员,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驻点监管,督促企业全面构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驻点人员进驻企业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监管谁派驻原则,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级监管的由县级派驻。市交通运输局对筛选出的21家重点企业全覆盖驻点,对其中5家“两客一危”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和1个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驻点监管,其他企业管理单位进行覆盖监管。驻点监管时间暂定为2年。
检查企业相关工作台账
派驻人员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任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企业组织员工查找身边隐患,对发现隐患和对整改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驻点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或派出单位报告,提出行政处罚或责任追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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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崔胜凯
编辑|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