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维护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6日上午,德州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开展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专项打击行动。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0人,警车2辆,行政拘留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8人,这8起案件全部是今年3月至6月,事故处理大队经办的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期间,大队同步对8名嫌疑人进行了集中体检与核酸检测,办理了羁押手续,并及时将8名肇事嫌疑人押解至德州市拘留所羁押。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04月26日19时19分许
交通事故地点:德城区新园路新宜家园A区门前
事故经过:耿某林无证驾驶鲁N82***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新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宜家园A区门前时,其车与前方王某俊驾驶的鲁NT0***号小型轿车追尾碰撞,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耿某林驾车逃逸。
耿某林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3月19日15时00分许
交通事故地点:德城区105国道339KM+500米处
事故经过:李某岭驾驶鲁NJ2***号小型轿车沿105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发生地点时,其车与前方徐某驾驶的冀BMR***号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李某岭弃车逃逸。
李某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06月24日13时50分许
交通事故地点:运河经济开发区赵虎镇湾东村076号灯标处
事故经过:田某恩驾驶鲁N2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运河经济开发区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湾东村076号灯标处时,其车与由东向西对向行驶陈某成驾驶的鲁NA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致使陈某成及鲁NA0***号小型轿车乘车人赵某增受伤,事故发生后田某恩弃车逃逸。
田某恩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04月02日23时19分许
交通事故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岔河桥东侧
事故经过:王某刚驾驶鲁NN7***号小型轿车沿大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岔河桥东侧时,其车与同向行驶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致使张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刚驾车逃逸。
王某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06月10日03时06分许
交通事故地点:德城区新河路沟盘河水库桥东侧
事故经过:蔡某彬无证驾驶鲁NZW***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德城区新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沟盘河水库桥东侧时,其车与前方顺行的王某盼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致使王某盼受伤。事故发生后蔡某彬到达医院后弃车隐藏逃匿。
蔡某彬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6月4日16时18分许
交通事故地点:德城区湖滨大道与广川路交叉路口
事故经过:付某驾驶电驱动二轮车沿湖滨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其车左侧后部与沿广川路由东向西行驶孙某娥驾驶的电驱动三轮车接触碰撞,致使孙某娥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付某驾车逃逸。
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05月25日23时13分许
交通事故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川大道与双一路交叉口南200米处
事故经过:林某清驾驶鲁AQ6***号小型轿车沿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川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B-239号灯杆处时,其车与中央隔离护栏发生接触碰撞,造成车辆及中央隔离护栏损坏。事故发生后,林某清让唐某英顶替为事故时驾驶员后弃车逃逸。
林某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03月29日00时54分许
交通事故地点:德城区湖滨大道与新建路交叉口南100米西侧非机动车道
事故经过:张某盼驾驶大安牌电驱动三轮车沿湖滨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事故发生处时,其车前部与由北向南陶某德驾驶的电驱动二轮车前部相撞,致使陶某德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盼驾车逃离现场。
张某盼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德州交警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