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四项举措有效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度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立足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窗口,不断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工作质量,通过四项举措的实施,为外商投资德州提供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放宽审批权限,推行网上办理。

全面推行外资企业网上登记模式,除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领域外,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开展登记注册。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名称禁用字号和保护字号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申请办理外资企业登记。允许中国自然人作为境内投资人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推行外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公告期由45天缩短至20天,便利外资企业市场主体退出。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以及优化服务”四种方式,规范外资企业登记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参照中央层面和山东层面确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并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涉及负面清单除外),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理清证照对应关系。

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简化港澳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依托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相关自然人可进行实名验证,无需线下核实相关证件。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外资企业“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全市外资企业登记业务全部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提高外资企业登记效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不见面”注册登记服务。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人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一窗通”平台,实行网上登记预审,依托政府购买免费帮办、免费公务邮寄,多渠道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材料,实行“不见面”审批。进一步压缩外资企业登记时间至0.5个工作日以内。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一人办理,一次办成,半天办结,特事特办,即来即办。

加强工作衔接,方便市场准入

为确保《外商投资法》实施后的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今年4月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口岸办、商务局、审批服务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多次会商,就新法及配套政策的实施情况、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和信息报告制度工作等开展座谈交流,在信息推送共享、问题协调处置、业务办理指引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保持了部门间业务工作的密切沟通,及时解决登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最大程度方便市场准入。

积极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感知度

推进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市场监管、商务和外汇填报年度“多报合一”公示信息,整合“数据流转”,代替“企业跑办”,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外资企业年报信息共享和信息推送。制定并发布《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登记注册领域优化服务的若干措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办事指南》,让企业和群众更明晰外资企业开办的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在大厅窗口配置电脑,供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办理登记业务查询,安排专人指导服务,让申请人一站式完成登记注册和信息报告,全面提升外资企业开办便利度和群众办事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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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场监管 编辑|董建新
审核|张志宁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