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 德州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8月9日下午,德州中院召开2021年审判委员会第16次会议,邀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勍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主持。

会议研究讨论了三起刑事案件。合议庭汇报了案件情况和处理意见,市检察院发表了法律监督意见,审委会委员经过讨论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勍作了讲话。

许勍对德州中院邀请市检察院列席审委会表示感谢。他指出,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是德州市检察院和德州中院共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德州中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理念,走在了全省前列。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业务沟通交流,强化业务学习,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法”关系,共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孟祥刚院长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推动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监督方式方法创新,提高法律监督实效,推动检察监督对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个业务领域的全覆盖。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在全市两级法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德州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青,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刘睿,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光法、楚红梅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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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鹏 张群 编辑|李智群
审核|张志宁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