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 德州2971户义务兵家庭共计领取6961.9万元优待金

“乐陵市朱集镇的王某,是独生子女,去年9月大学毕业后入伍到新疆某部服役,符合‘新疆艰苦边远地区享2倍数额,独生子女500元、大学毕业生增发50%’条件,因此领取到4.3万余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工作人员王晓红介绍,我市2019年、2020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月1日之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德州市2019年、2020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共计2971户,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961.9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此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按照不低于德州本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发放,对在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不低于当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倍标准发放。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在校生、已被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分别增发50%、30%、20%比例的优待金。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编辑 | 王秀青  通讯员 | 王晓红 刘志新

审核 | 王秀青  终审 | 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