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 李秀芬:金婚

我们没有轰轰烈烈的恋爱故事,更没有热热闹闹的婚礼。我嫁给他,不是看他的学历,也不是看他的长相,更不是看他家庭的经济状况,就是因为他是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那时候墙上的标语都写着: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人民学习人民解放军。

1971年的农历七月十二我们结婚了。

那时候物质极度匮乏,在家乡这边用布票还买不到布,其他日用品就更少。爱人从部队回来带了100多块钱。除结婚外还要留足回去的路费。结婚登记时我们买了点东西,吃饭的钱都不够了。结婚时没有乐队,没有婚车,我们是骑自行车结婚的。嫁妆就更简单了,两床粗布被子,往自行车上一搭就行了。婚房是两间又矮又窄的小东屋。矮的站在炕上就能摸到檩条,窄的垒上炕就放不开桌子。桌子、橱子还是从邻居家借的。爱人回部队后家具还给人家了,我回娘家住了。

1974年爱人复员回家。在生产队的帮助下,我们在原来旧屋基上盖了3间土坯房,才真正有了自己的家。我们有了两个儿子。在那样困难的日子里,我哭过,闹过,但从没说过一次离婚。

有一种爱情,是从单纯到成熟,从成熟到老练,从老练到狡猾,从狡猾到老道,从老道到睿智,其中必须五十年。再多磨难,再多纷争,再多埋怨,再多苦楚,依旧不离不弃,守着那份平淡的日子,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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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治红
审核|钟伟 终审|杨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