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大学生来德创办企业积极性,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制定《德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对象:
2020 年 9 月 18 日(含)之后,新在我市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 生: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三)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人员,自审核通过之月起,由市财政按照每平方米实际租用价格和当季周边市场价格给予房 租补贴,补贴面积为 20 平方米/人(以创办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职 工人数为准),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实际租用面积,补贴金额为市中心城区(德城区、陵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 区)最高 1 万元/月,其他县(市、区)最高 5000 元/月。房租补贴金额按月计算,补贴时限最长为 3 年。
申请流程:
依托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http://dezhou.rcsd.cn)全程网上办理,随报随审。
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4-7908079
0534-7908081
来源|德州市人社局
通讯员|韩广
审核|李根 终审|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