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制定《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11月29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情况。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高校教师职称实行聘期管理,按照“以岗定职、岗变职变”的原则开展自主评聘,根据聘用岗位对应取得相应职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钟建军在发布会上表示,高校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教师作为创新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创新的中坚力量,也是高校创新水平的决定性力量。
如何激发和保障他们的创新创造活力,主要体现在突出学校自主,引导合理高效的配置资源,高校办学以教师为本,办学资源最重要的就是人才资源。《管理办法》明确将人才的评价使用权全面下放给高校,确保高校教师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支持和引导高校通过自主评聘,将有限的岗位资源、薪酬资源向创新领域倾斜,引导教师向创新领域集聚,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简化创新创业审批流程,高校教师依法依规开展“双创”活动,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双创”期间,教师在高校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聘的权利,真正让他们创业更专心、创新更安心。
突出竞争择优,打造能上能下的用人环境,营造富有竞争力的用人环境,是激发高校教师创新活力的关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高校教师职称实行聘期管理,按照“以岗定职、岗变职变”的原则开展自主评聘,根据聘用岗位对应取得相应职称。也就是说,高校职称实行评聘一体,彻底改变了以往“一评定终身”,实现能者上、庸者下,进而引导广大教师根据自身能力水平和发展定位,自主选择最能发挥特长优势、最能实现个人价值的岗位参加竞聘,充分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构建起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突出分类评价,提升人才评价的科学化水平,职称评价是否精准科学,直接影响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主动性。《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高校要落实国家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分类分层的岗位评聘标准,坚决防止“一张卷子考所有人”。支持高校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评价主体,拓展评价方式,鼓励探索专家举荐制,努力把最优秀的人才用最合适的方式评出来。支持高校建立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需求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重点人才,予以倾斜,引导更多优秀人才投身科技创新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