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检察院:桥梁道路存隐患 公开听证助安全

2月25日,平原县检察院就一起危废桥梁安全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责任单位参加。一场历时45分钟的公开听证会究竟说了啥?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公开听证会现场

2022年1月,德州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了危废桥梁道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平原县检察院进行了广泛调研,通过实地走访、查询12345市民热线、与县交通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沟通,摸清了全县现有使用桥梁、废弃桥梁、超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桥梁数量、所在位置以及管养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的桥梁、学校周边桥梁、道路、废弃桥梁仍在使用以及同一位置附近同时存在新旧桥梁等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逐一排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问题。



受损桥梁现场图

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某单位辖区内A桥护栏被撞坏,未及时修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辖区内B、C两座桥梁未设置安全护栏,桥体两侧没有安全防护设施。上述桥梁已严重影响村民出行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损害的状态。立案后,平原县检察院围绕三处桥梁的养护单位、相关单位的养护职责与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等方面展开调查。

经深入调查,最终确定了三处桥梁的权属及修缮维护责任单位,平原县检察院遂向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所在辖区内桥梁的养护职责。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该单位立即组织调查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此次听证会就是对办理的相关案件情况及整改措施是否合理有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通过PPT展示了桥梁破损状况。责任单位宣读整改措施方案,并进行说明。相关单位就整改方案发表意见,听证员就整改方案中涉及到的警示标志、整改过程中跟进监督及桥梁通行状况等情况进行发问。经评议,听证员认为整改方案切实可行,希望能够抓好落实。责任单位表示将积极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辖区内桥梁养护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下一步,平原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做好跟进监督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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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原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夏玉艳
审核|李根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