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人员的公告
2022年3月11日晚,宁津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防控系统推送信息,宁津县谢某某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谢某某在宁津县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11日上午9:20谢某某(当日穿黑色衣服,戴黑色帽子)到大柳街十字路口西南侧鑫联购物中心买口罩,随后骑电动车至张学武十字路口东20米路北的爱国车业下车,于9:30乘坐公交车(车号鲁N00522D)10:35至宁津汽车站。下车后乘绿色凤林出租车(车号鲁NT3973)10:52至宁津县中医院新冠核酸检测点做检测,11:12离开中医院,乘坐红色四轮无牌电动车(驾驶员,男,70岁,同行乘客1人)于11:20左右至宁津汽车站,12:00左右乘公交车(车号鲁N03113D)于12:50左右至张学武十字路口东爱国车业下车。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宁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智慧宁津 编辑|高红岩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