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就医后结算 预付医保基金 | 德州医保七举措助力疫情防控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相关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医疗机构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月22日上午,市医保局负责人带队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工作调研,详细了解患者救治、医院运行等情况,并与医院有关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对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

据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出台系列医疗保障政策,积极助力疫情防控。

一是对确诊患者,一律先就医后结算。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无论是否能联网结算,救治费用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

二是对发生疫情的县市区临时拨付新冠患者救治及医院周转金500万元,由县市区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救治任务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三是向承担全市救治任务的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拨付新冠患者救治及医院周转金500万元,并在原预拨医保基金基础上再追加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

四是及时将卫健部门公布的新冠肺炎治疗方案涉及的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上级部署,我市自3月21日起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降低至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最高价格28元/次,混合检测最高价格6元/人次,并自3月23日起,将符合使用条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疫情救治药品、耗材开通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可线下应急采购。

五是积极做好新冠疫苗购买及接种费用结算。

六是积极跟进省医保局组织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招标采购工作,降低检测成本。

七是支持参保职工使用医保卡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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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 | 尹晓燕 通讯员 |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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