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市疾控中心接德州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市一名密接人员赵某虎在禹活动轨迹如下:
经本人自述,3月29日15时左右与其孩子步行前往南郡华府小区西门口许芹理发店内剪发,(本人自述,当时理发店内约有2-3名顾客,店内人员均未佩戴口罩),15时39分扫码支付后离开,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31日13时25分与其妻子到书香门第小区附近丽丝理发店,13时50分后离开。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有过距离接触和同时空交集人员,请立即联系社区(村)或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禹城公安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