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德州最美职工”选树活动启动

4月2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七届“德州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报名时间截至4月28日。

推荐范围


第七届“德州最美职工”候选人范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一线的在职职工,重点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行业、重大工程项目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以及各行各业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先进典型。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本次选树活动。

选树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爱岗敬业。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长期坚守、无私奉献、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三)诚信友善。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讲诚信、守信誉,得到职工群众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个人品德。

(四)勇于创新。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在新旧动能转换、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创新生产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省部级以上单位通报表扬的人员,优先推荐。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3 月下旬,市委宣传部和市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选树工作。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广泛发动职工参与,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推荐申报。在选树宣传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研究确定“德州最美职工”推荐人选。同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征信等部门意见,形成政审材料。候选人所在单位要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形成同意推荐决议,并在单位媒体或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由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和总工会(工会联合会)联合推荐。

4 月 28 日前,请各推荐单位将《第七届“德州最美职工”审批表》(见附件)一式3份、政审材料、事迹视频(6分钟以内)、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个人征信报告、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同意推荐决议、公示证明、推荐表中所涉及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寄送市行政中心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联系人:张圣祺,电话:13305342391。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包括审批表、事迹视频、事迹材料)打包后发送至dzszghxjb@dz.shandong.cn,文件名统一为:推荐单位+2022 年“德州最美职工”推荐材料。

(三)事迹展示。5月上旬,候选人事迹以图文、视频形式在“齐鲁工惠”App德州频道、“德州工会在线”微信公众号展示、宣传,同时进行网络投票。

(四)专家评审。5月中旬,评审委员会通过观看候选人视频、审阅事迹材料等方式进行实名打分。按照评委打分(占90%)和网络投票(占10%)情况确定第七届“德州最美职工”人选名单(不超过10名)。

(五)人选公示。5月下旬,对第七届“德州最美职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命名发布。6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将人选名单提供给德州市广播电视台,由市广播电视台拍摄个人视频,制作专题片,筹备发布仪式。6月28日,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第七届“德州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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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臻 通讯员|张圣祺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