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4月4日德州市疾控中心协查通知,临邑县刘某某曾与外省一确诊病例同乘一车厢,该密接者已在临邑县做过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已被集中隔离管控。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刘某某在临邑县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25日
15:17前往师范附小西侧十字路口东南角肉夹馍店;
15:30前往消防大队附近天然气公司办天然气卡;
16:00前往荣盛超市南边农商银行办理业务;
16:29骑电动车到县医院发热门诊采集核酸(结果阴性);
3月26日
13:40前往开元大街与渤海路交叉路口不差钱酒店附近农商银行办理业务;
3月27日
15:51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采集核酸(结果阴性);
3月28日
在家未外出
3月29日
15:00前往金龙路西鲁抗药房领水;
3月30日
在家未外出
3月31日
在家未外出
4月1日
7:42分到县医院西南角商河老豆腐就餐;
18:00前往鹊华景和苑快递驿站(临近物业)取快递;
4月2日
15:40在鹊华景和苑楼下取快递;
4月3日
10:00社区两名“双敲”工作人员(工作单位:行政审批局)到家中登记信息;
4月4日
在家未外出。
以上行程本人自述均全程佩戴口罩。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临邑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临邑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