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 | 企业负责人上台宣誓落实主体责任

“我郑重宣誓:从我做起,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遵章守纪,履行职责,关爱生命。履行安全责任,执行安全标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6月2日,平原县启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举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在活动现场,14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庄严宣誓,承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守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是员工最好的福利,我们要时刻牢记承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护好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从德说。

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近年来,平原县在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同时,不断探索监管新路子,他们在不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同时,引导企业制定企业内部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通过“职工查隐患、老板发红包”这种形式,调动企业员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火墙”。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频次,精准研判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精准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隐患、精准的执法消除该事故隐患,通过系列举措,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谈做法、亮承诺、真落实,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遏制事故发生。”平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化洪海说。

14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集中庄严宣誓,仅为平原县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为切实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平原县将安全生产法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自觉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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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李学昊
编辑、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