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党建引领 信息主导 综治统筹 部门联动 全力创新基层农村社会治理模式

近年来,平原县公安局结合“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要求,立足实际,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推行派出所与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12345热线办等部门的合署办公,破解基层综治难题,从而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综治统筹、部门联动”与“快速简便、高效灵活、案结事了”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建引领  构筑基层社会治理坚强堡垒

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大调解格局。今年4月以来,平原县公安局在桃园派出所办试点,该项工作得到了驻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桃园街道办将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12345热线办等部门迁入桃园派出所合署办公,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同时,成立了党支部,由派出所长担任支部书记,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和组织参观、宣誓、演讲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构筑基层战斗堡垒。工作中,不断擦亮党建品牌,以党建带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

综治统筹  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组合拳

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综治统筹,信息主导,严格落实信息研判机制。按照“办公场所、工作职责、管理制度”“三统一”的要求规范管理,形成综治统筹、信息主导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组合拳”。

工作中,依据“11710”全链条督查落实机制,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12345热线办等各指派一名副职为工作联络员,每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各类矛盾纠纷、重点信访案事件、苗头性预警信息,共同会商研判辖区社会稳定形势,共同参与辖区重大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处理。

对发现、获取的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等各类案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同时及时向驻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由相关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部门联动,唱响基层社会治理主旋律

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必须部门联动,构建农村大调解格局。工作中,不断细化完善“警司联动”“警信联动”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基层基础工作与警力资源释放的“双赢”格局。做到了“四个联动”。

一是矛盾调处联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难纠纷及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案事件,派出所、司法所和各相关部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共同取证、联动联调,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和升级。

二是人员管理联动。通过“警司联动”机制,建立街道办、派出所、司法所三方安置帮教衔接沟通机制。派出所与司法所共同完善刑释解矫人员信息,作为重点人员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规范建立“一类一策”和“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窗口服务联动。派出所户籍窗口进驻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与群众实行零距离“一站式”服务,擦亮平原公安“一窗通办”“圆满办”特色服务品牌。桃园办事处大芝坊村王先生在上海工作,因疫情原因,无法回家乡为孩子办理出生落户。桃园派出所民警通过微信微信、视频联系,及时为大芝坊村王某孩子办理了出生落户,并用邮政快递的形式,将出生医学证明邮寄到上海,王先生对桃园派出所户籍窗口的服务连连称赞。

四是法治宣传联动。法治宣传由过去的部门单打独斗变为多部门联合行动,适时开展进校园、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等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禁种铲毒、防溺水、防中毒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警司联动”“部门联动”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即发即调,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通过“警司联动”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起,稳控各类重点人员7人,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

今年5月份,桃园街道办事处石庄村李某被判刑释放回家,司法所帮教人员和派出所社区民警及时深入到李某所在的村庄,对其服刑前和刑满释放后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李某刑满释放回到家,母亲已与世长辞,父亲身体不好,而自己也没有一技之长,周围居民又因为其犯罪前科对他冷眼相看,生活的磨难使他渐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他顿时陷入了不被社会接纳的痛苦之中,整日借酒浇愁,近期他还和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厮混,明显有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迹象。为此,派出所和司法所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李某没有一技之长,只有小学文化,已经50多岁,其父亲身体也不好,对其加大帮扶力度,麦收时节工作人员联系机械帮助其家里收麦子,并且帮助他在桃园经济园区找了一个机械加工厂干活,每个月能挣三四千元。李某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开启了新的生活。

平原县公安局开展基层农村社会治理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既践行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又实现了辖区电信诈骗零发案、民转刑案事件的零发生,取得了“1+1>2”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成效,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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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梁家卿 编辑|董建新
审核|王贺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