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农村节余建设用地,进行镇域内有偿调剂,宁津县柴胡店镇王世英村在全市“首吃螃蟹”。7月12日,记者从宁津县获悉,该县有5个村正着手推广复制这一模式。
如何把城镇的资金、技术、人才要素引入乡村,又如何利用农村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在镇域发展中发挥作用,实现要素双向流动?
去年,根据中央精神,我省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提出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利用,对腾退的建设用地可进行村内挂钩、村村挂钩、村镇挂钩,在镇域内有偿调剂归并集中利用,统筹用于镇域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宁津县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了探索。
王世英村党支部班子过硬,泥鳅养殖产业有特色,全村上下发展意愿强烈,被选为改革试点。“我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市自然资源局指导下,通过市政府立项,腾退的节余建设用地转化为土地指标,激活了土地潜力。”宁津县委副书记张健捷介绍,王世英村有集体建设用地97.7亩(主要为宅基地),新建安置区用地34.2亩,复垦土地63.5亩,可实现腾退节余建设用地63.5亩。
“利用政策巧做腾挪文章,将63.5亩土地指标拆解为镇内挂钩54亩和村内预留9.5亩,通过盘活土地链、打通资金链、绑牢利益链,实现了多方共赢。”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陈召展给记者算起了涉及一二三产业的几笔账:
第一产业实现增收:村里复垦的63.5亩土地,每年可稳定收入10余万元;
第二产业有了发展空间:柴胡店镇骨干企业德州五谷食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二期扩建项目,通过增减挂钩利用王世英村腾退的54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王世英村剩余的9.5亩建设用地指标,将用于本村引进泥鳅深加工企业。
同时,该村引进休闲垂钓、农家乐餐饮等新业态,将有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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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志强 高玉梁 通讯员|孙久生 杨书强
编辑|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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