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 9月1日起施行《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7月22日,我市召开解读《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司法局解读《规定》有关情况。


《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2022年6月24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立法背景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一些城市住宅物业火灾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和公众关注程度高的焦点问题。调研中了解到,我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领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住宅物业消防设施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存在“飞线”充电乱象;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等。另外,有关部门单位在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领域职责有待于进一步明确。以立法形式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职责,依法确定管理措施,对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十分必要。为此,市政府把《规定》列入立法计划。

《规定》的立法特点

第一,立法宗旨为了人民。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恪守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基本原则,用真诚的交流听民意,努力平衡各方意见,确保立法制度最大程度反映人民意志;用科学的制度解民忧,通过立法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呼应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真正做到立人民需要的法。

第二,立法过程依靠人民。《规定》从酝酿起草到正式颁布,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充分征求、认真整理、审慎研究群众意见,凝聚立法共识,增强民意基础。

起草阶段,邀请省消防救援总队专家和法律专家进行两次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审查阶段,市司法局创新征求意见方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就修改后的文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30日;通过市广播电台的微信实时互动,就常见消防安全管理难题向听众征求意见;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调研组,先后选取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津县共6个社区进行走访调研;专门组织召开企业代表专场座谈会,方便公用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企业等市场主体充分发表意见。

第三,科学立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针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科学制定有关制度措施,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力求可操作、易执行,管用、好使。一是构建了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规定》不仅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还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公用企业、建设单位等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鼓励社会参与、互助协作。二是规定了重点问题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备与维护,微型消防站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停放充电管理,保障消防通道顺畅等制度,同时明确了各项制度中的部门职责。规定了住宅物业区域内消防安全禁止行为。鼓励采用技防、物防措施,提高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服务质量和智能化水平。三是规定了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规定了执法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机制,为执法部门联动、案件移送搭建制度框架。明确了消防行政处罚委托执法的法定依据,规定了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市司法局将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搞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推进我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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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臻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