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德州答卷”主题系列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冯玉梅介绍抗疫政策调整后,参保群众所享受医保服务。

预付医保周转金保障医院救治工作。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重点由“防感染”向“保健康、防重症”转变。公立医疗机构在承担群众救治任务的同时,也面临因疫情原因导致医疗收入减少、救治物资不足和资金支出激增等问题。自2020年以来,医保部门通过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疫情防控周转金保障正常开展救治工作,12月底,全市医保部门又在第一时间对救治任务较重的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德州市中医院等24家定点医疗机构拨付了医保周转金1.28亿元,确保医院正常运转,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相关待遇。结合疫情期间群众就诊流向的变化,将满足参保人门诊诊疗需求作为政策调整的方向,将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参保居民超出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外的门诊医药费用,制定了阶段性保障政策,按照不设起付线、60%比例报销和每人100元基金支付限额的标准保障。同时将参保职工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每人每年的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去年的1500元提高至3500元,通过政策调整引导参保人“首诊在基层、小病不出乡”,助力疫情期间分级诊疗秩序的形成。
及时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对我市医疗机构开展的符合规定的新“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对医药费用予以结算支付。在全省第一时间出台政策,对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尚未挂网的防疫药品和医用耗材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医疗机构线下采购,不受线下采购量占比限制,满足群众购买防疫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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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张晓航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