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记忆|房畅:冀鲁边区的货币斗争


发行北海币,消灭假币,取消伪币,区外交易采用“以物易物”——

冀鲁边区的货币斗争

房畅

1937年“七七事变”前,山东各地市场上流通的货币主要是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和已废除但尚未完全退出流通的银元、铜板,以及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发行的“山东民生银行”纸币。

日军在沦陷区强制发行货币,搜刮百姓财富,以战养战

“七七事变”爆发后,京、津很快沦陷,1937年10月,日军矶谷廉介师团、本川旅团率领伪满自治联军程国瑞部相继侵入冀鲁边区。日伪军手中的“军用手票(也称‘大东亚票’)”“朝鲜票(日本殖民地朝鲜银行发行的货币)”“满洲票(伪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随之强行进入货币市场。分驻于山东的国民党各部队,在其防区大量印发地方流通券,各地地主、商行、店铺、甚至理发店也都趁战乱私自发行各种辅币,以求资产保值。1937年12月14日,日本侵略者扶植汉奸王克敏、王揖唐等在北平成立伪华北临时政府,并于次年2月,成立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纸币“联银券(俗称‘准备票’)”。由此,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形形色色已达二三十种。

1939年初,日军加强对沦陷区的统治,集中2万多兵力,合击冀鲁边区我抗日军民。由于八路军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日军难以应付,便指使伪华北临时政府组建以齐燮元为总司令的伪华北治安军(黄色服装,群众称“黄狗子”),协助日军在各地安设据点,修岗楼,挖封锁沟,加上张国基、曹振东、张子良等国民党地方武装纷纷叛变投敌,各县建立伪政权、组建伪警备队(后改称保安队,黑色服装,群众称“黑狗子”),日伪统治更加残酷。各县城及重要车站、镇街纷纷设立伪银行或者“代办点”,发行伪“准备票”,并颁布《旧货币整理办法》《扰乱金融暂行治罪法》等多个“法规条例”,树立伪“准备票”在华北地区的唯一“法定货币”地位,禁止法币及其他货币的流通,限期将法币以1∶1的比例兑换为伪“准备票”。日本NHK制作的纪录片《圆的战争》中,通过新发现的绝密资料和相关人员的证词透露,在华北沦陷区,日军动用武力强制收缴老百姓手中的法币,对不用伪“准备票”的市民,严重者可判无期徒刑。

冀鲁边区铁帽子五连第五任连长郭宗凯回忆,1941年3月,他率领运河支队三大队夜袭东光连镇车站的日伪银行,缴获伪币13万多元。这笔钱对于十分艰苦的我军来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冀鲁边区老战士周学荣回忆,“1941年,家里因为难以生活下去,以60元伪币又卖掉一亩地,买回80斤粗杂粮,余点钱准备春种使用”。

虽然日伪强制推行伪“准备票”,但是由于日方大量支取伪“准备票”充当军饷和抢购物资,导致币值不断下跌,沦陷区的物价可说是一天一个样。结果,绝大部分伪政府机关都不再使用伪“准备票”,嫌其贬值太快。

成立北海银行冀鲁边分行,印刷北海币

“七七事变”爆发不久,国共两党正式达成了关于合作抗战的协议,国民政府为八路军和新四军发放军饷和被服。按照国民党军队的军饷报酬,朱德总司令(时为国军上将)月薪应该是240元,新入伍的战士月薪7元。但是,我军自井冈山时期就取消了军饷制度,只发津贴(俗称“伙食尾子”),很多时候一分钱都不发。1939年1月,八路军总部开始实施由朱德、彭德怀、左权签署的《各级津贴之规定》。规定全军指战员津贴补助按5个等级发放,最高的每月5元,最低的(战士、炊事员、勤务员等)每月1元。即使这样,远在山西、河北、山东等敌后的八路军也做不到每月都发。《乐陵抗战那些年那些事》记载:1940年9月的一天,冀鲁边区军政委员会书记周贯五结婚,正赶上李启华、杨忠等边区负责同志前来开会,人们索讨喜酒。周贯五只好从管理处预支了20元钱,置办了酒席。但是,此后十几个月的时间里,都没攒够这笔欠款。

1938年,国民党的防共、限共行为逐渐明显,有时还暂停发放薪饷。“皖南事变”后,国民政府彻底停发了八路军的军饷。八路军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有句歌词唱得好:“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另外,老百姓的支持自然不可或缺。周贯五在1943年参加山东分局党委书记联席扩大会议时,汇报冀鲁边区的工作:“枣子,1940年乐陵出口税6万元。”“田赋,冀鲁边我可收6万顷,每亩3元至4元,年收1800万多元。乐陵一县,1941年出口税70万元,田赋70.7万元。”

据乐陵市郑店镇康家村康洪贾老人回忆,咱们队伍来了,村干部就每家每户给战士们敛干粮,群众有什么拿什么,敛的干粮有好有孬,就在干粮箩筐上盖上布单,战士和指挥员排队领干粮,拿着啥吃啥。有一次,冀鲁边区二地委书记何郝炬手里拿着一块老榆叶菜饼说:“这东西嚼着苦,吞到肚子里却是甜的。”战士们听了哈哈大笑。每次吃完饭,队伍都给老百姓留足饭钱。

由于国民党停发八路军军饷,并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中共中央在金融战线上的第一个决策,就是停止法币在边区的流通,在各抗日根据地建立自己的银行,发行自己的货币。

其实在此之前,因为国民党和日伪都大量向根据地及周边投放法币、伪币,通货膨胀现象日益严重,金融市场混乱不堪。本着适应抗战需要和维护边区民众利益的原则,冀鲁边区党委决定由边区财经委员会副书记、第一专署财政部部长张耀增负责筹建北海银行冀鲁边分行。1941年5月,一专署专员石景芳给张耀增派来4名工作人员,张耀增又找到懂印刷技术的李升堂,借用乐陵县委印小报的石印机和一专署粮秣科印粮票的石印机,试印了第一张冀鲁边区的北海币。

1941年北海银行冀鲁边分行印制的面值壹角的北海币

1942年北海银行冀鲁边分行印制的面值伍角的北海币

标注冀鲁边地方本位币的面值拾圆的北海币

北海银行冀鲁边分行开始建立在宁(津)乐(陵)边界的大桑树一带。1941年8月,分行转移到乐陵境内的霍寨、赵黄毛家一带,这里树木较多,容易隐蔽。印钞机安装在这一带树林中的地下室里,而且时常会转移地点。据当时担任分行秘书主任的张瘦梅回忆,“大扫荡”开始后,敌人找到印钞厂的一个隐蔽点,结果印钞厂的机器全被敌人挖出运走了。后来,张耀增又设法从盐山石印局搞到了两盘大石印机,夜间偷偷地运到根据地。再加上一台脚蹬打号码机(铅印机),这就是北海银行冀鲁边分行印刷所的全部机器设备。当时油墨纸张都非常困难。张耀增通过亲戚关系在天津买到二十令纸和一些油墨、花帖,但运不出来,是石景芳通过一个原籍东光县的军阀的关系,从火车上运到泊镇,又转运到小赵家。

1943年9月,北海银行冀鲁边分行与北海银行清河分行合并,成立北海银行渤海分行。

严查伪币,缉拿汉奸,以物易物,及时改版纸币

面对日本咄咄逼人的金融攻势,国民政府与我抗日民主政府对日伪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抗战初期,日伪通过抢、骗或者贸易,套取根据地的法币,然后到上海、天津租界,换取外汇,再以外汇从国际上尤其是美国采购各种战略物资。当时国民政府颁布了《外汇清核办法》和《限制携运钞票办法》,限制外汇兑换和法币流入沦陷区,这些措施给日伪以一定的限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已买不到美国的石油等物资,便将法币集中投向国统区和我抗日根据地,购买棉花、粮食、油料等,致使我方物价随之大涨。

其实,从1935年起,日军参谋部就聘请“造币专家”伪造国民政府法币,企图以假币收买汉奸、捞取物资、扰乱市场。据资料记载,从1939年11月假法币试制成功至1945年8月,日军陆续印制使用假法币共达40多亿元。同时,他们还伪造红色根据地的纸币,利用汉奸向根据地抛出使用,使根据地蒙受经济损失。当时在冀鲁边区的泊镇、连镇及新海县北部一带,就发现一些奸商运来大批整箱的连号假法币,高价收粮棉及其他原料物品。对此,国民政府一是立即停用并回收市面上被伪造的同币值纸钞,改版新式钞票。二是采取“以假对假”策略。军统局与美、英钞票公司合作,伪造日伪钞票,前后将5万多箱伪造的日伪钞票,偷运到沦陷区投放。三是借机超发货币,弥补巨额财政赤字并稀释假币。“七七事变”前的1937年6月法币发行总额为14亿元,1945年8月法币发行额已是5569亿元,8年间增加了400倍,由此导致物价水平持续走高,8年时间物价翻了1800多倍。张瑞德的《山河动》一书中介绍,1944年10月,国军二等兵的月薪50元,仅能买劣质香烟3包至4包,火柴5盒至6盒。

伪华北临时政府印发伪钞更是肆无忌惮,截至日本投降前,共发行伪“准备票”约1423亿元,是初期发行量的900倍。一开始发行最大面额是10元,其后,100元、1000元、3000元大钞相继出现,到1945年,伪“准备票”已形同废纸。据抗战老兵李安甫回忆,当时不怕日伪军抢东西,就怕日伪军来买东西,因为,他们拿的是伪“准备票”,买完东西后还要求找给他们法币。百姓最怕的不是乱花钱,而是钱花得不够快。上午够买一瓶老白干的伪“准备票”,中午可能只够买一瓶酱油,到晚上,恐怕一瓶酱油都买不到。

对货币乱象,我冀鲁边区党委、政府采取了“限法打伪”等一系列针对措施。对待假币,利用举办晚会、组织宣传队、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将假币粘在布上,让广大群众识别。组织专门人员在根据地进行严格的检查,缉拿汉奸,堵塞假币向根据地流入的通道。在粮市、布市等假币容易集中的地方进行巡回查缉,每发现一种新假币,便及时曝光,发动群众一追到底,务求人赃俱获。同时,限制法币在根据地使用,限期兑换,防止用来套购根据地的物资;又利用法币在国民党统治区或者沦陷区购进物资。即使根据地货物出口,也禁收“法币”,实行“以物易物”的原则。对伪币及地方商会、商号、士绅发行的钱帖子,限期登记清理;为了防止日伪伪造边币,采取用特制纸张,在土纸中加入水印、在钞票上手工加盖印码、旧票收回及时更新等策略应对 。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战线进一步拉长,补给也愈发困难。另一方面,日伪开始还能够“文明”地利用日伪钞在沦陷区就地采购,但是,日伪钞越来越贬值,遭到人们的抵制,便逼迫汉奸强行征集,征集不到,就圈人勒索,最后实行惨绝人寰的“三光政策”。曾任伪华北治安军军需官的陶广仁在《揭秘伪华北治安军》一书中回忆道,“伪军待遇,服装、日用品按月发放,给养每人每月一袋44斤面粉,伪币3元,虽然有少量补贴,但货币不断贬值,每月所得也就寥寥无几”。

萧华司令员于1940年12月22日接受《大众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在乐陵的敌人,一年只收得7元税。”《乐陵抗战那些年那些事》记载:“1941年腊月二十六,兴隆镇大集,县城的伪军突然堵住街口,抓捕百姓,逼其家人拿钱赎人。其中有国坊村青年张清林,家人卖掉10亩地,又托一个伪军作担保,用370块现大洋赎出身来。”书中记载的这类抓人逼钱的案例有上百起。

北海币仅用于投资生产和贸易,禁用于经费开支

1941年,看到各地呈报的大量红色根据地的边币样钞,蒋介石极为愤怒。严厉要求“以军事力量协同地方政府”对边币加以“严厉制止”,并派特务深入边区煽动民众抵制边币。但是,战场上焦头烂额,财政上压力巨大,又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的国民党,只能眼看着我们的边币越办越好却无能为力。

冀鲁边区农救总会主任姚任远在1943年一次工作汇报中讲道:“1941年,土票大量流行,各流行30里远。假造亦多。1941年秋,北海币印出后,土票收敛。北海币信誉很高,伪币不能通行。”到抗战胜利前夕,冀鲁边广大农村地区只流通北海币一种货币,而伪币被挤压到少数由日伪统治的城区之内了。1943年4月冀鲁边区战时行政委员会规定,自1943年5月起,在我边区无论公私款项、市场交易、完粮纳税、债权债务及一切有关货币金融之行为,一律以北海币——本位币为单位计算和书写。对于法币按八折兑换,而且“逐渐贬值由六折、五折、三折直到全部停止在市面流通”。对于伪钞、土杂钞,原则上禁止流通。并规定,“发行办法以贷款投资于生产贸易事业,为提高商品生产,绝对禁用北海币作经费开支,违者要受到纪律制裁”。冀鲁边区三个专署完全用于农业、工业、商业、盐渔业生产贸易的第一批贷款共发行15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边区的生产贸易事业。由于把北海币的发行建立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加之边区政权、军事的不断发展,北海币成为边区主要流通货币。边区的一首民谣这样唱道:“赶集买了线,心中好喜欢,红绿的北海币赚了九百三。”不难看出,北海币在边区生产中的地位和边区人民心目中的信用。

北海币的胜利,归根结底是人民的胜利,是民心的胜利,是人民战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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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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