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车主,未及时挂牌,您的电动车将被“贴条”

“您的电动车尚未悬挂号牌,请尽快办理,否则将依法查扣、处罚”。8月2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巡逻民警在解放大道群光汇商场路段对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没有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立即上前张贴这样的蓝色警告标识。

目前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已经进入扫尾阶段,我市公安机关各警种纷纷上路设立挂牌点,为群众免费就近办理挂牌业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自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违者将予以扣留并按照规定处罚。“大队印发这样的警告标示,旨在提醒督促车主抓紧时间就近办理挂牌业务。目前各中队民警已经对各自包片区域开展排查,确保挂牌工作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大队执勤民警田园说。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还未悬挂号牌的市民可以前往全市各交警大队、派出所办理该业务,也可由民警在路口、进村街社区现场办理,拿到号牌后,必须按规定正确悬挂。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编辑|马乐

通讯员|张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