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二十批信访件

4月28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二十批信访举报件共81件,涉及13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部门:德城区13件、宁津县12件、齐河县7件、乐陵市7件、平原县7件、临邑县7件、禹城市6件、陵城区6件、夏津县5件、经济技术开发区3件、庆云县3件、市城市管理局2件、武城县1件、运河经济开发区1件、市国资委1件。涉及环境问题86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34个,水污染问题20个,固废污染问题19个,其他问题8个,噪声污染问题5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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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天力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