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谈业务】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你得了解!

为使市民更加近距离、全方面了解自然资源工作,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特推出《科长谈业务》系列专题活动。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将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和中心工作,解读相关法律政策,介绍相关工作。

第三期由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李凯、王熙博,编研中心苏世奇为大家演出普法情景剧,由德州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室副主任张颖辉为大家讲解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相关问题。

问题1:什么是耕地红线?

答:耕地红线是国家为确保农业生产所需土地而划定的最低保障线,目前全国划定的红线是18亿亩。按照国家政策,耕地红线土地只能从事农事耕作和农业生产,不能用于建设或其他非农化事项。

问题2:国家保护耕地红线有什么政策?

答: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要求对新增乱占耕地“零容忍”。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要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八不准”都记住了吗,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耕地资源。

问题3:已经占了耕地建房怎么办?

答: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7月3日后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新建、续建、扩建房屋均属于新增,对新增乱占耕地“零容忍”。另外,国家对2020年7月以前存量问题已进行了摸排。对占了耕地建房的,分以下情况处理:

1、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均属于顶风违法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2020年7月3日仍未完工的,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

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类处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今年将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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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秀秀 通讯员|张群威 王龙春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