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陵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正科级审判员贾学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7月,贾学军之女考上研究生,贾学军违规收受陵城区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所送礼金2000元;2016年春节、中秋期间,又违规收受该法律工作者礼金12000元。贾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禹城市十里望回族镇中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规发放奖励或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扈兴军在担任十里望回族镇中学校长期间,安排人员通过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中学食堂学生伙食费258860.8元,用于向教职工发放奖励或津贴。扈兴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奖励或津贴责令退赔。

齐河县晏城街道大冀村党支部书记郑金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3月14日,郑金枝在任大冀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经村干部商议,与其他单位人员违规公款聚餐,聚餐费用1356元在村集体账中报销。郑金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回村委会。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敬畏纪律、改进作风,发挥“头雁效应”。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从快处理、从严问责,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记者|王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