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平原县干部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3月9日,平原县委组织部、平原县编办、平原县人社局联合发布公告,将面向全国引进平原籍在外机关事业人员回平工作,是德州市第一个出台该项政策的。
公告提出,此次人员安置实施范围为:在平原县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且具有平原籍(含籍贯或原户籍为平原)人员或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常住户口在平原人员。具体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依照公告,此次报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护理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
另外,公告明确要求,报名人员须自愿接受组织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对其近年来工作年度考核成绩、是否在管理部门备案等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公告还提出了不予列入回调范围的情形。
此次回乡人员将按照有编制空额、对口安置、职能相近、服从调剂等原则进行安置。办理程序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察审查、体检、确定岗位、办理调动等环节。
据了解,近年来平原县每年考出2000多名大学生,其中部分优秀学子又取得更高学历。他们在各自领域内学有所成,对家乡有一份难以割舍的牵挂。平原县正处于转变增长方式、转换增长动力关键时期,亟需“新鲜血液”的注入。
“平原县对人才求贤若渴,借助平原乡情纽带作用,吸引在外人员返乡,既能支持平原发展,也是对平原籍干部们的一种关爱,让心系家乡两地分居的干部们回到平原,方便照顾家庭。”平原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金水说,这些人员的回乡,将为平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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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榕 通讯员|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