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德州市纪委通报!

中共德州市纪委
关于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年元旦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现将各级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陵城区住建局质量和安全监管科副科长祝佳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祝佳宇先后违规接受陵城区两家建筑公司的宴请。祝佳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禹城市辛寨镇卫生院党支部委员、院长邵岩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问题。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邵岩违规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2250元。另涉其他违纪问题。邵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科原科长蒋华坤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月,蒋华坤违规收受夏津县某加油站经营业主赠送的茶叶和现金1000元。蒋华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庆云县常家镇大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法宾违规领取用工补助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刘法宾在领取村干部补贴的同时,先后五次违规领取村内用工费3080元,在组织调查期间已主动上交。刘法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越规破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提前对“四风”易发多发问题进行研判,摸清干部有关情况,综合采取约谈提醒、警示教育等手段,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筑牢不想基础,增强不能制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和明察暗访力度,持续营造高压态势,增强不敢震慑。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综合运用发通知提醒、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用好大数据监督手段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德州市纪委
                             2020年12月25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张晓航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