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报告 | 去年市检察院对20件虚假诉讼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涉及金额1739.6万元

1月24日,德州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许勍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过去一年,市检察院推动民事检察进中向好。以学习民法典为契机,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并重。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50件,同比增长82.6%。强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件,法院经再审改变原裁判29件。在陵城区某科技公司与浙江某公司1800余万元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市县两级院坚持一体化办案,依法提请抗诉并获改判,疫情期间企业出口效益逆势上扬。推进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7件。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息诉67件,实现定分止争。

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严厉打击民间借贷、保险理赔等领域的“假官司”,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0件,涉及金额1739.6万元,有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平原县检察院在办理张某岭与某园林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对其中涉及的虚假诉讼,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0余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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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坤 王志伟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