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政府采购新流程!德州:“清单、图解”助力营商环境更优化

今年以来,德州市财政局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打造出一套“简化、优化、细化”的政府采购新流程。

优流程提服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优化采购流程,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其中,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六种主要采购方式进行了业务流程细化,编制操作指南及流程图,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不同角色的操作规范,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全面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供应商无须报名,只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对于可以通过互联网或供应商诚信库等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的,无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此外,达到公开招标变更其他采购方式除单一来源方式外由审批改为备案。

做好“加减法”,促进政府采购政策落地。“减资金占用”。全面取消货物服务类项目履约保证金,如确需收取的,供应商可以以保函形式缴纳,减少中标供应商的实际资金占用。“加政策”。全面落实采购资金预付政策,明确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比例不低于40%。2021年,全市预付款金额达1.18亿元。“加宣传”。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著位置设置融资平台二维码标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增加融资温馨提示,鼓励供应商参与合同信用融资。截至11月底,全市融资额达到2.3亿元。

多渠道讲政策,“图解”助力宣传

紧紧围绕政府采购工作重点,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讲好政采政策,传播政采声音。

围绕工作重点宣传。对敏感度高、关注度高的投诉处理工作,德州市财政局制作公布《投诉处理操作流程图》、《质疑答复操作流程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手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业务手册》等流程图、手册,指导供应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围绕最新政策宣传。制作发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解读》、《德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图解》、《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需要注意那些事项图解》、《如何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图解》等政策解读、图解,生动讲解了政府采购最新政策,明确组织实施方法步骤,指导政府采购各方实际操作。

围绕热点问题宣传。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等新兴采购形式,制作公开《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承诺入驻手册》、《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操作规程》、《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流程》、《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计划创建操作说明》等十余份操作手册,方便采购人、供应商查询使用。

开设专栏宣传。在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开设营商环境专栏,下设“政策文件”、“政策培训”、“流程图”“质疑投诉”等子栏目,提高政策公开透明度,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为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各方提供专业性指导。

惠企业助发展,“清单”助力政策落地

印发《德州市政府采购政策正面清单》,以“清单”促政策落实,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执业、高效有序的营商环境。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采购人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提升价格扣除标准。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货物、服务项目,要求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明确标注对参与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提升到10%,提高小微企业投标价格竞争力。

提高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比例。全省率先提高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比例,明确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比例不低于40%。

鼓励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并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给予3%的价格扣除。

重制度促监管,便利化措施助力提升供应商知情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德州市财政局不断开拓思路,加大措施,做好法治化“三篇文章”,构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在加大采购人自主权、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办事流程上做文章。先后印发《政府采购政策正面清单清单》、《政府采购采购人权利、责任、义务清单》、《市级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德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等制度办法,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落实支持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依法合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在规范化监管、提高透明度、规范流程管理上做文章。印发《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方案》,对88家代理公司、412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监督评价,进一步提升了代理机构执业水平。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提升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制作了全市统一的信息发布模板,对信息发布进行统一规范。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信息发布专项整治活动,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有效的采购信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操作便利化,制作《中小企业声明函解读》、《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图》、《意向公开操作流程图》、《采购方式变更操作流程图》等标准化流程图,为各方当事人提供规范化的指南。

在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有效利用信用加强监管上做文章。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政府采购各方参与主体的信用建设,先后印发《德州市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诚信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部文件不断规范各方行为,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等各方参与主体进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信用机制。

促公平维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全面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全面清理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全市共清理取缔18个政府采购项目库,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印发《德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规范我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编制,从“源头”上保障政府采购项目依法依规实施,促进政府采购公平交易。

畅通并增加维权渠道。供应商可通过邮寄、在线、发电子邮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反映诉求、主张权利。公开市县两级监管部门的投诉受理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供应商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交易平台在线提起质疑投诉。在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开设“建言献策”栏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网络问政”进行链接,实现在线反馈问题、在线回复。在投诉处理中尝试引入调解机制,探索非强制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政府采购审批环节不断精简,服务保障不断优化,采购效率不断提升,真正做到交易进场“零门槛”、工作环节“零障碍”、服务保障“零距离”、供应商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实现“零成本”,营造了良好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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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亚玮 编辑|李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