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以来,宁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宣传发动,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打击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9月10日,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动员会,第一时间动员部署,迅速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
9月15日,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调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前期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督促责任落实。
全县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县法院从重从快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县检察院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县公安局加大案件侦办力度、重拳出击,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中广泛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广大政法干警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履职尽责。
截至目前,全县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02人,21人投案自首;批捕4件12人,审查起诉3件15人,提起公诉2件14人;判决黑恶势力犯罪2件14人。
案件回顾
9月12日,依法对被告人黄某等5人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黄某、高某某、倪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九个月、三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
9月25日,依法对被告人贤某、王某、肖某(女)等9人贩卖毒品、合同诈骗、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十年、七年、四年、三年、一年四个月、一年四个月、一年三个月、一年二个月,并分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五万元不等。
来源 | 平安宁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