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强基工程提升中小微型化工企业安全本质 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

5月27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德州市中小微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微型化工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针对我市中小微型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不断巩固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工作内容


针对当前我市中小微型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管理水平低下;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不系统、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足,问题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企业装备工艺落后,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差等问题。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1、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认真落实《意见》要求,着眼化工专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作为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督促企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外行领导内行”问题,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2、开展企业安全管理示范引领活动。深入挖掘我市华鲁恒升、实华化工、联化科技等企业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市级层面筛选 2至3 家、县级层面视情选取至少 1 家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交流、互学互促活动,督促企业立足自身实际,对标先进典型,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解决中小微型企业安全管理不科学、不规范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二)狠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3、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负责人认真学 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满足适岗要求。严格法定资格取证考核,坚决杜绝代考替考等问题发生。组织企业按要求全部参加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培训考核,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80%;对补考仍不及格,特别是年龄偏大、学历水平不高的,督促其退出企业相关管理岗位。4、推动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学习借鉴鲁西化工集团等先进 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引入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采取互联 网“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新模式,通过线上名师授课、分岗施教的方式,解决企业员工安全教育质量不高、培训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5、注重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坚持安全生产宣传发动和 警示教育“两手抓”,各县(市、区)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开展一次面向辖区所有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剖析事故原因,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自觉杜绝各类“三违”问题发生。

(三)狠抓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6、持续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把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年内,推动涉及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年内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安全标准化,通过市、县联动对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评估,督促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实质运行,坚决杜绝体系建设和运行“两张皮”问题。7、扎实推进企业自控装置安装改造。今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的可燃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全部达到 100%,对 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8、推进控制室、交接班室等整改。今年年底前,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要搬离爆炸危险区域;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确需布置在装置区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年底前完成抗爆整改。具有甲乙类火灾、爆炸性粉尘、中毒危险 性厂房及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要于 8 月底 前拆除清理完毕。9、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在涉及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省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的基础上,对涉及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平台接入工作。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等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水平。

(四)狠抓安全生产技术支撑。10、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帮扶。按照国家和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三年帮扶工作部署,在省应急厅对临邑县开展重点县帮扶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对列为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的平原县、乐陵市开展帮扶,培植 1至2 家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全面提升县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11、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专家库建设,规范优化专家调用程序和使用流程,落实专家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培训授课、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安全服务力度,严格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责任,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聘请专家查隐患等方式,弥补基层应急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不断提升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

(五)狠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12、认真落实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管控办法,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和反“三违”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年内,组织完成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活动,时刻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我市中小微型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差,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历来是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开展中小微型化工企业“强基工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意见》和国家及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中小微型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力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针对性措施。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强基工程”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内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细化责任,合力攻坚。开展“强基工程”,要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育能力作为夯实工作基础的首要措施,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注重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多管齐下,持续推进,才能取得实质效果。

“强基工程”涉及行政许可、教育培训、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紧密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开展。

(三)严格时限,狠抓落实。“强基工程”工作内容,既有长期工作要求,也有阶段性工作安排。各县(市、区)要立足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注重研究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市应急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对工作推动不力、敷衍塞责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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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志宁 通讯员|韩俊亮
编辑|董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