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用工实行的是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我国《劳动法》第16条又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应当在多少日内签订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请务必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又是怎样的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刻生效。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文本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四、劳动合同按合同期限长短有几种类型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按照期限长短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上三类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签订。
五、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呢?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双方当事人互相考察的期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六、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具有哪些条款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德州市人社局也在官方网站上传了《劳动合同书》模板,方便大家参考借鉴。
七、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吗?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服务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条件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且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八、什么是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如何约定呢?
“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要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的范围,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对地域的限制也要合理,不能无限制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