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

根据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期间重点行业疫情防控的通知》(德指办发〔2022〕28 号)的要求,我县按照《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执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一、严格封闭管理

自3月11日起,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外来人员入院的一切服务行为或活动。特殊原因需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实行入院“五必须”制度:即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必须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且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后,方可进入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返院和新入住的老年人、返岗和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进入养老机构。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停止对养老机构的慈善现场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

二、做好各类进院物资消杀

建立并完善食品、消杀品、药品等物资进货台账,粮油米面肉菜等严格索证索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在门外设置物资交接区,进院物资全部实施无接触交接,送货人须做好体温检测、手消毒、鞋底消毒、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机构内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拟进入养老机构的物资采取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小面积的可以用75%医用乙醇和84消毒液表面喷洒、擦拭消毒。机构内不得接收任何快递、外卖等外来物品。

三、加强内部管控

持续落实每日两次体温检测、消毒通风,做好采购物品无接触交接、食品留样、24小时值班、日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保证老人均衡饮食、营养搭配;避免入住人员聚集扎堆,停止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备齐常用药品,建立就医绿色通道;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送医,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按照日均消耗上限,至少储备不少于3个月用量的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演练活动。

四、应检尽检应接尽接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要按照德州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由原来的每14天进行1次检测,调整为每7天进行1次检测。工作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率要达到100%,适宜接种的老人全部接种新冠疫苗。

五、做好关爱工作

养老机构积极做好在院老人的心理慰藉和封闭工作人员关爱工作,多元化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引导老人正确看待疫情防控工作,舒缓封闭管理的心理压力;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建立与家属沟通的桥梁,对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及时转移老年人注意力,纾解焦虑恐惧情绪,注重培养老人的个人卫生及生活习惯。对有心理波动的老人,加强关爱工作,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及精神慰藉,使老人保持健康愉悦的心情。

六、暂停集中服务和聚集活动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暂停集中服务和聚集活动,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全县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入住老人及家属自觉遵照执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庆云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3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庆云民政 编辑|李莉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